有沒有遇過購買完機票,到了登機時刻,卻無法登機?
或許航空公司會告訴你,因為登機時間較晚因此座位已經讓給其他乘客;或是其他手續上的問題造成座位讓出,不過這些,都是超賣機票的徵兆。
或許你還記得過去轟動一時的美國聯合航空,強拖亞裔乘客下飛機的新聞?這起因也是由於超額販售機票引起的事件。
美國一年平均有五萬名乘客會遇到超賣機票拒載的情況,但是為什麼會超賣呢?如何決定超賣要超賣至多少張呢?
目錄
為什麼會超賣?
其實原因很直覺,因為不一定所有人都能準時登機。
也許遇到塞車、睡過頭等等因素、另外也有可能因臨時機組人員調派而導致該班機座位超數。
航空公司為了避免空位造成的損失,往往都會超賣座位;除了增加收益,也不造成企業營運資源的浪費[1]。
如何決定超賣多少?
讓大數據幫你決定[5]!
航空公司收集了乘客歷年來登機的以及缺席的資料,讓電腦程式利用數據來決定該超賣多少機票,而統計來說,每一位乘客能夠登機的機率,約為百分之90%。
實際找個例子來算算:
假設某架飛機有180個座位,而每一位乘客能夠登機的機率為90%,
一張機票售價NT$20,000,
賠償給超賣而無座的乘客為NT$60,000元:
在無超賣的情況下,則登機的乘客大約只有為162位,航空公司報酬為:
(180x90%) x NT$20,000 = NT$3,240,000
162位乘客
最理想情況(滿載)為,若超賣座位至200位乘客,且登機乘客約180位,報酬為:
(200x90%) x NT$20,000 = NT$3,600,000
180位乘客
但是,如果所有乘客都準時現身呢?
這就是最差的情況,若超賣座位至200位乘客,且考慮賠償金的情況下,報酬為:
(200x90%) x NT$20,000 - ( 200x10% ) x NT$60,000
180位乘客 20位乘客的賠償
= NT$2,400,000
這麼說,多賣20個座位所冒的風險,反而比規規矩矩、完全不超賣好多了嗎?
其實,要看的不單單只是算出來的金額,航空公司超賣數量的決策,是要考量這些情況發生的「機率」。
若航空公司能夠預估每個人出現的機率,就可以使用二項式分布(Binomial Distribution)預估乘客登機的分布
以下的二次項分佈[4],是以每位乘客登機機率近9成(0.87)計算出來;下方圖中,登機人數185機率,表示法為P(185),機率大約為0.48%。
接著就能夠計算超賣至多少,可以達到最大的收益,例如,超賣到185位乘客,就將185的總機票收益減去所有可能的賠償:
185 xNT$20,000
– P(181) x1xNT$60,000 (減去 登機總數181位乘客的機率 x 賠償1位乘客)
– P(182) x2xNT$60,000 (減去 登機總數182位乘客的機率 x 賠償2位乘客)
– P(183) x3xNT$60,000 (減去 登機總數183位乘客的機率 x 賠償3位乘客)
– P(184) x4xNT$60,000 (減去 登機總數184位乘客的機率 x 賠償4位乘客)
– P(185) x5xNT$60,000 (減去 登機總數185位乘客的機率 x 賠償5位乘客)
= 超賣總數185的收益
利用此方法找出最大的收益數字,就能達到使航空公司同時最佳化資源以及
超賣不違法嗎?
答案是:不違法喔!
是不是覺得乖乖的購票了,又準時抵達,卻被告知拒載的人很委屈呢?
這樣是不是被航空公司詐騙呢?
其實當你買下機票的同時,也代表你同意「超賣」這個行為囉!且航空公司也可以名正言順地行使拒載的權利。
為什麼呢?讓我們好好地來看一下台灣航空公司的運送條款。
長榮航空[2]:
第八條 拒絕運送及運送限制
8.1.1 為遵守航班進出或飛越之任何國家或主管機關之法律、規定或命令之必要行為;
8.1.2 於安全及/或健康及/或保安之原因所為的必要行為;
其實這些條款就能隱晦的包含不得乘載超額人數的規定了,因為須符合規定、且基於飛航安全。
10.3 被拒登機
10.3.1 若旅客被拒登機,旅客得依據被拒當時旅客所在地國家的法律規定請求賠償,但旅客必須持有已訂妥之該航班有效機票。同時,旅客必須已依長榮航空規範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到手續並持有必要的旅行文件。
10.3.2 在拒絕任何旅客登機之前,長榮航空或其授權代理人可能會尋求自願放棄搭乘該航班之人。任何已接受拒絕登機補償金的旅客不得再向長榮航空請求賠償。
以長榮航空的拒絕登機條款,雖然沒有明確提到超賣的行為,但是像是10.3.2條款,就是當超賣時會採用的處理方法,也就是先尋求自願放棄機位並提供補償金的自願者。
中華航空[3]:
10.3 被拒登機
10.3.1 若旅客持有特定航班確認訂位之有效機票,且在規定登機時限內辦理登機手續並已遵守本運送條款,然因旅客訂位的航班超額預訂而被拒登機,華航必須根據適用之法律、規定、命令及/或航空公司的規定拒絕旅客登機。
10.3.2 在拒載任何旅客之前,華航或其授權旅行社可尋求自願不搭乘該班機並放棄其訂位者。任何自願接受依第11.3條所提出的拒載補償金的旅客則不得再向華航求償。 若沒有足夠的自願者,任何非自願遭拒載的旅客得根據應適用法律、規定、命令或航空公司規定請求賠償。
華航則是直截了當地寫了,如果是因為超額使乘客被拒登機,乘客是可以請求賠償的喔!
因此當航空公司已經明文規定,當你買下機票時,也已經同意航空公司有拒載的權利了;不過更重要的是,當你遇到拒載的狀況,一定要保持冷靜地和航空公司溝通,並且主動提供條件保障自身的權利。
參考來源:
[1] https://plainlaw.me/2017/04/12/overbooking/
[2] https://www.evaair.com/zh-tw/website-disclaimer/conditions-of-carriage/
[3] https://www.china-airlines.com/tw/zh/terms-and-conditions/transportation-clauses
[4]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V9DKV6MEwc
[5]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FNstNKgEDI